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团队整体素质,绍兴市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清白,作风正派,无任何违法犯罪纪录和不良嗜好。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有强烈的责任心,有较强沟通、适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品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自觉服从工作安排。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男性,一级运动员,具有皮划艇运动训练经历,带队三年以上获得省运会冠军成绩者优先。如有多年执教训练经验可适当放宽至37周岁。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材料原件扫描件压缩后以“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合乎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2.面试及实务操作:对应聘资料审核检查通过者,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面试、实务操作事宜。实务操作结合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做,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技能。面试考官由5-7人组成,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实务操作结束后,根据面试、实务操作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复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的,所产生的缺员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4.政审: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后续政审环节中,若发现拟录用人员存在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存在别的不符合公司聘用标准的情况,公司将即刻取消其聘用资格。
5.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绍兴海智汇网和绍兴市体育局、绍兴市奥体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薪资待遇包括工资、考核奖金,享受五险一金,按绍兴市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人事代理制员工标准执行。
1.应聘人员薪资由绍兴市奥体中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发放,管理由绍兴市水上运动训练中心(学校)管理。
2.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录用资格,并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